按照《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工作进程安排,辽宁工业大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第二阶段调研会定于 2021年4月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要整改责任单位进行汇报,包括: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各学院(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软件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2、汇报要求:已完成整改任务列出清单,简要概述,重点汇报未按时完成的整改任务情况、原因、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完成的时间结点,用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汇报人: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各学院院长(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软件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4、汇报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3:30
5、会议地点: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6、具体安排
序号 |
汇报单位 |
1 |
教务处 |
2 |
人事处 |
3 |
学生工作处 |
4 |
招生就业处 |
5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6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9 |
电气工程学院 |
10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1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2 |
理学院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14 |
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15 |
外国语学院 |
请各单位做好汇报准备。
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督查小组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