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1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从学院建立的实践基地中选择实践企业,并与企业共同制订实践工作计划,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计划。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及专业要加强此项工作指导与管理,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2.各学院及专业根据本单位年度企业实践培训计划,做好相关教师的教学任务调整。
3.各学院请将《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计划一栏表》(附件2)(一式一份)、《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纸质(盖章)于10月18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3-421室,附件1、2、3的电子版发送至lgdjsfz@lnut.edu.cn邮箱。
4.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完成后,需提交《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周志》(附件4)、《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企业鉴定》(附件5)(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至学院留存。
5.学校将对已完成企业实践的教师安排考核答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一览表
附件2.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计划一览表
附件3.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任务书
附件4.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周志
附件5.辽宁工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企业鉴定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