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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院系“创新学分”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2010-05-27 11:16  

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创新学分,是我校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教学改革措施,创新学分教学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创新学分教学质量,特制定院系“创新学分”教学工作考评办法如下: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创新学分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创新学分教学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要求各院系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创新学分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本学期开展的创新学分教学项目、学生对象、时间安排、指导教师、教学组织等内容。创新学分教学计划经院长(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执行。

2开展创新学分教学的途径与质量。院系组织的创新学分教学活动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安排多种层面的创新教育项目,既要保证较高要求学生的需要,又要保证使多数学生在创新学分教学中受益。重点考察院系组织的创新学分教学活动的质量、途径及学生受益面。

3创新学分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质量监控情况。要求各院系加强对创新学分教学的组织与领导,每个院系必须指定一名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学期的创新学分教学任务,落实指导教师队伍,落实质量监控措施。要积极开展创新学分教学研究,加强对创新学分教学过程的检查和对指导教师的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创新学分教学质量。

4创新学分认定与成绩管理。各院系要针对专业特点制定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认定程序严格合理,成绩管理科学规范。

2、学校对院系“创新学分”教学工作检查于每学期期末进行。要求各院系提供创新学分教学工作总结、学期创新学分活动计划、成绩报告单以及相关背景材料。

3、学校将把创新学分教学作为考核院系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检查结果将列为年终评选院系教学管理奖的条件之一。

4、本办法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院系“创新学分”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0871

辽宁工业大学

院系“创新学分”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指标内涵

说明

40%

计划与实施

10

有详细的学期创新学分教学活动计划,及时向学生公布,并严格实施。

“三落实”是指:落实学期创新学分教学任务,落实指导教师队伍,落实质量监控措施与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与领导

10

指定一名副院长(副主任)负责创新学分教学工作,做到“三落实”。

活动开展

20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安排多种层面和形式的创新教育项目;创新活动途径宽,学生受益面广,有利于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30%

教学文件

15

实施细则、成绩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工作考核、学生成绩单等教学文件齐全、规范。

 

教学管理

15

每学期进行一次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认定程序严格合理,成绩管理科学规范。认真落实质量监控措施与管理办法。

30%

学生成果

15

学生论文(设计)、创新试验、专业文献综述、调查报告等创新教育成果质量高。

校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人数多。

获奖人数是指本院系组织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获奖人数。

覆盖面:1面向本院系的项目学生参加人数比例;2面向全校的项目参加学生数量。

覆盖面

15

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创新教育项目使大多数学生受益。

本院系组织的校级以上竞赛项目多、覆盖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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