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受理2016年度下半年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19号)文件要求,现受理2016年度下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按照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分别填写。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相关结题表格请从辽宁教育科研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常用表格专栏(http://www.clner.com/Html/shetuanzuzhi/lnsgdjyxh/changyongxiazai/)下载。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辽宁工业大学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前。请各位结题教师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附带电子版文档。
四、结题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报送地点: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3-421室
联系人:毛艳、刘晓勇
联系电话:0416-4199130
五、其他事项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