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者,须提交《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者,须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以及其电子文本。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相关表格请登陆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查询并下载。
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
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联系人:毛艳 刘晓勇(电话:4199130)
附件:办字1号辽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17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3:《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附件4:《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17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教学评估中心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