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数据汇总表。
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同时上报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3-421
联系人:刘晓勇(电话:13840666632)
毛 艳(电话:13840669199)。
办公室电话:0416-4199130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根据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附件4:《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