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辽工大发[2013]6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2021(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总结及2021/2022(一)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计划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院对2020/2021(二)学期参与助课环节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完成工作总结并填写《青年教师助课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制定本单位2021/2022(一)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计划,提交《青年教师助课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青年教师助课环节进行考核,下学期学校将在期中及期末两个时间段对青年教师助课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证青年教师助教制度落实到位,真正起到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作用。
请各学院于7月14日下班前将2020/2021(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总结、青年教师助课考核结果汇总表、2020/2021(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课笔记本以及2021/2022(一)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工作计划的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3-421,电子版发送至 lgdjsfz@lnut.edu.cn邮箱。
附件1:青年教师助课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青年教师助课安排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