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全面落实《辽宁工业大学加快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辽宁工业大学在职专任教师,参赛教师年龄原则45周岁以下。参赛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不含实验课、实习实训课和研讨课等,近五年内两次获得校教师教学大赛(讲课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老师,可以不参加比赛,获2020年、2021年第一届和第二届校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的老师,不再参加比赛。
二、竞赛方式
大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赛和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赛采用网络竞赛的方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
1.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按要求推荐教师参加复赛。具体推荐名额:按每个学院45周岁(1977年7月12日以后)以下专任教师人数比例的15%推荐,其中年龄40周岁以下教师至少1人。
2.复赛。复赛将采取网评形式,复赛参赛教师需提交“授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的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院及个人有关信息。授课视频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含 3 分钟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 500M);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要与授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复赛成绩前 65%选手进入决赛环节。
3.决赛。采取选手现场授课的方式,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现场打分,并按成绩确定选手排名,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作为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复赛选手的参考。
三、竞赛时间
2022 年 8月-10月,其中
初赛:8月下旬-9月上旬
复赛:9月下旬
决赛:10月中旬
四、评审规则
(一)复赛阶段
1.组建专家评委库。复赛评委按照回避原则在专家库中抽取。
2.复评产生决赛选手。评委按照《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对参赛教师参赛作品进行打分。根据得分确定进入决赛环节选手。
(二)决赛阶段
1.成立决赛评审专家组,决赛评委按照回避原则在专家库中抽取。按照《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对每位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现场打分。
2.决赛评审专家组依据选手的现场得分高低排定名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人数占决赛总人数 15 %、二等奖人数占决赛总人数 30 %,三等奖人数占决赛总人数 55 %。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把教学大赛作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开展教学练兵活动,并精心组织好院级选拔赛。
2.初赛安排及提交材料
(1)初赛采取选手现场授课方式,各单位于8月25日前提交学院初赛方案及初赛选手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1),要求参加学院初赛的选手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学院45岁专任教师人数的50%,近五年内两次获得校教师教学大赛(讲课大赛)校二等奖以上的老师,可以不参加比赛,获2020年、2021年第一届和第二届校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的老师,不再参加比赛,以上两种情况外的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
(2)各单位9月10日前完成初赛,9月12日前提交复赛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 2)、本单位开展教学练兵和教师教学大赛情况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
以上(1)、(2)中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企业微信李洋洋老师处,纸质版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3-421室。
(3)各单位组织指导复赛参赛教师制作参赛作品,请各单位于9月 12 日前将参赛作品(每件作品的命名为“部门名称-教师姓名-作品名称”),拷贝到教师发展中心3-421室指定电脑。
3.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不得有不良信息内容。大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之外,参赛教师提交的参赛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学院或教师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老师、李老师 0416-4199130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初赛选手汇总表
附件2: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复赛选手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2年 7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