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教师教学竞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对参加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认定的教师教学竞赛(每年8月31日公布);
2.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 ;
3.辽宁工业大学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
二、奖励标准
1.按照学校相关奖励标准执行。
2.同一项目竞赛获多项奖的,按照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
三、奖励办法
1.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等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教师不用申请,学校统一进行奖励。
2.参加校外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需要进行申请审核。
四、申请流程
1.获奖教师需向所在单位提交《辽宁工业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一览表》(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2)、竞赛通知或参赛指南等相关材料,进行学院初审。
2.学院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统一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3-421室,电子版发送至华娜企业微信。
3.学校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根据审核结果,对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进行公示。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0416-4199130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