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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九届教师专业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
2024-07-13 10:30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工程素质与实践能力,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学校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九届教师专业综合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在学科专业教师内进行,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必须参加,鼓励其他教师踊跃参加。

二、具体要求

1.学院统一组织竞赛。教师按相近学科选择相应的题目参赛,并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赛,具体见附件1、2。

2.竞赛结束后,各学院统一组织现场考核答辩。

3.各学院组织集中竞赛成果展示,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成果进行点评。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并开展学习交流。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为教师提供实验、设计、制作等条件。

5.教师竞赛作品请各学院做好存档,以备检查。

三、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奖比例不超过各学科专业参赛教师总数的10%、20%、20%。

2.竞赛成绩记入教师的教学档案,并作为教师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的条件之一,对于竞赛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9月3日下午15点前提交材料如下:

1.《竞赛情况汇总一览表》(附件3)

2.《教师专业综合能力竞赛成绩汇总表》(附件4)

3.《院级工作总结》(附件5)

4. 比赛现场及成果展示交流照片(电子版原图,至少2张)

5. 附件3、4、5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报送至3-419室,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对应附件名称”命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华老师企业微信。

 

 

 

附件:

竞赛命题(具体内容见OA)

 

 

 

 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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