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1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我校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报名。
二、项目设置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设置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第1类)、微课(第2类)、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第3类)。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第4类)。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第5类)。
“人工智能+”教育案例(第6类)。
(二)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参赛办法
1.提交的作品由各单位遴选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每个单位每类作品限报1件,六类作品不超过6件。
2.第一作者限报 1 件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 2 件作品。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每件作品的命名为“部门名称-教师姓名-参赛类别-作品名称”。
2.作者按照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
3.请各单位将《作品汇总表》(附件2中的附表1-5)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6日前发送至马超企业微信,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盖章)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3-419室。
4.请各单位将《作品登记表》和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原则上按照教师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分配一、二、三等奖。
六、评审规则及推荐办法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委根据遴选推荐参考指标进行评审,按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将获奖结果作为推荐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和2025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参考。
七、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赛官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5940636860
附件1: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附件2:电子版附表
附件3: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展板
附件4:“人工智能+”教育案例展板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