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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励的通知
2023-11-23 09:05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教师教学竞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对参加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认定的教师教学竞赛(每年8月31日公布);

2.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 ;

3.辽宁工业大学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

二、奖励标准

1.按照学校相关奖励标准执行。

2.同一项目竞赛获多项奖的,按照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

三、奖励办法

1.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辽宁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大赛等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教师不用申请,学校统一进行奖励。

2.参加校外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需要进行申请审核。

、申请流程

1.获奖教师需向所在单位提交《辽宁工业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一览表》(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2)、竞赛通知或参赛指南等相关材料,进行学院初审。

2.学院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统一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3-421室,电子版发送至华娜企业微信。

3.学校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根据审核结果,对教师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奖励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0416-4199130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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